为了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广东、福建两省近日出台了降低医保费率的政策惠及千万职工。
1、广东省明确,各地级以上市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时,可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深圳市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将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从6%下调至5%,个人缴费费率为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从8%下调至7%。
汕头市2024年1月起,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下调0.5个百分点。
韶关市将企业职工医保费政策,单位缴费费率由5.5%降为5.0%,个人缴费费率2%保持不变。
佛山市2024年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4%。
2、福建省厦门市也宣布,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7.5%调整为6.5%。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由规定的9.5%调整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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