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
Published on 2024-03-13 / 10 Vis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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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市工伤享受条件调整的通知

根据南昌市人社局工伤科通知,职工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之前及当日所发生的工伤,其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缴费后次日起发生的工伤,其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支付。

(举例:15日收到客户增员且申报成功,18日提供社保账本给客户备款,23日在税务缴费,24日员工可享受工伤待遇)

1. 区别于之前工伤参保成功次日即可享受工伤待遇;

2. 南昌社保申报规则:当月申报,当月出账,当月25日之前在税务系统缴费;25日之后申报的当月新增员工,次月出账,次月25日之前在税务系统缴费;

3. 代理户一般当月17-18日截止申报,18-19日提供社保账本请款(有特殊单独告知,遇周末提前),25日之前在税务支付费用;

4. 根据新工伤政策的要求,如对以上申报规则及缴费时间有异议,请及时提出;

政策链接:http://rst.jiangxi.gov.cn/art/2023/9/25/art_47819_4607842.html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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