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补充工伤保险将于2024年4月1日正式实施。以下是该政策的重点内容:

  1. 实施背景:补充工伤保险是抚州市政府主导的政策性保险,旨在解决特定群体无法参加工伤保险、职业伤害无保障的问题。

  2. 参保范围:补充工伤保险将以下群体纳入参保范围:

    •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

    • 见习人员;

    • 村两委干部;

    • 大学生基层专干;

    • 新业态从业人员;

    • 灵活就业人员。

  3. 业务办理:补充工伤保险业务将使用江西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与工伤保险同步办理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提供一站式服务。

  4. 征收方式:补充工伤保险的征缴方式与工伤保险一致,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5. 待遇标准:补充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与工伤保险同步,分为代偿型和提高型,旨在减轻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负担,同时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6. 政策推广:抚州市各级人社部门将把补充工伤保险试点作为保民生、惠民利的重要工作,让更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享受到政策红利。

  7. 咨询服务: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咨询,提供了各县(区)补充工伤保险业务的联系电话。

补充工伤保险的实施将为抚州市的特定群体提供更全面的工伤保障,增强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和效能,对于提升劳动者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链接

http://rsj.jxfz.gov.cn/art/2024/3/29/art_6416_4158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