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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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 济南 |
社保生育享受条件内容 | 1、生育医疗费:缴费后次月 2、生育津贴: (1)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已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2)连续足额汇缴12个月及以上;不要求同一单位 (3)生育时连续足额汇缴不满12个月的,待连续足额缴纳满12个月后(不要求同一单位),由统筹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
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 | 顺产:98 剖腹产:113 |
奖励假 | 60 |
多胞胎 |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二胎 | 同一胎 |
三孩 | 同一胎 |
终止妊娠 | 怀孕<4个月的,15天 怀孕≥4个月的,42天 |
男职工陪产假一胎 | 15 |
男职工陪产假二胎 | 同一胎 |
护理假津贴 | 单位承担:职工本人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正常发放工资。 |
男职工陪产假三孩 | 同一胎 |
生育医疗费用办理资料 | 济南市区: 本地生育: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 异地生育: 1.联网医院直接结算; 2.未联网医院: (1)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3)出院记录。 莱芜区: 除以上材料还需提供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 |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分娩后,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至生育办 员工办理: 1、出院直接结算 2、分娩后,携带材料至生育办 |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对象 | 员工 |
结算周期 | 本地生育:可联网医院,出院即时结算 异地生育:1、可联网医院,出院即时结算,2、未联网医院,柜台申请成功的次月发放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1、产前检查:1200元,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怀孕的增加600元 2、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据实报销 |
生育津贴办理资料 | 济南市区: 本地生育: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异地生育: 1.住院医疗费收据(发票)原件; 2.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莱芜区: 除以上材料还需提供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 |
生育津贴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分娩后,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至生育办 员工办理: 1、出院直接结算 2、分娩后,携带材料至生育办 |
生育津贴支付对象 | 员工 |
结算周期 | 本地生育:可联网医院,出院即时结算 异地生育:1、可联网医院,出院即时结算,2、未联网医院,柜台申请成功的次月发放 |
生育津贴天数(正常生育) | 顺产:98 剖腹产:113 |
生育津贴天数(晚育) | 0 |
生育津贴天数(奖励假) | 60(年满23周岁生育的一孩津贴由生育办发放,其余孩次由单位发放,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生育津贴天数(多胞胎) |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津贴15天 |
生育津贴天数(二胎) | 同一胎 |
生育津贴天数(三孩) | 同一胎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1、产前检查:1200元,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怀孕的增加600元 2、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据实报销 |
生育津贴天数(终止妊娠) | 怀孕<4个月的,15天 怀孕≥4个月的,42天 |
育儿假享受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2、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自2022年11月1日开始执行 |
育儿假(天数) | 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累计各不少于十日 |
育儿假(工资支付标准) | 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内容 | 生产时医疗已缴费(至少一个月),待员工缴费满12个月时方可享受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