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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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 长春 |
社保生育享受条件内容 | 1、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2、参保生育保险,连续缴费3个月(不含补缴,不限是否同一单位)后可享受生育待遇 3、生产前连续缴费3个月后且产前连续缴费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不限是否同一单位)可享受全额生育津贴 4、生产前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不含补缴,不限是否同一单位)的,按照实际缴费月数折算后支付生育津贴 5、异地生育至少在生产前2-3个月进行异地生育审批 6、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可享受生育费用报销 7、男职工在配偶生产前连续缴费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不限是否同一单位)享受护理津贴 |
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 | 顺产:180 剖宫产:180 |
奖励假 | 0 |
多胞胎 |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二胎 | 同一胎 |
三孩 | 同一胎 |
终止妊娠 | 怀孕≤2个月的,21天; 2个月<怀孕≤4个月的,30天; 4个月<怀孕≤7个月的,42天; 怀孕>7个月的,98天 |
男职工陪产假一胎 | 25 |
男职工陪产假二胎 | 同一胎 |
护理假津贴 | 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15 |
男职工陪产假三孩 | 同一胎 |
生育医疗费用办理资料 | 本地生育: 员工自行携带医保卡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 异地生育 : 1、身份证原件 2、医保卡原件 3、发票原件 4、费用清单原件 5、出院诊断、病历原件 6、异地生育审批表原件 7、结婚证原件 8、出生证明原件 |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年度内员工自行报销后提交资料给单位,单位协助申领 员工办理: 1、定点医院,出院时即时刷卡结算 2、异地生育:年度内员工自行报销后提交资料给单位,单位协助申领 |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对象 | 单位 |
结算周期 | 本地生育:出院后出示社保卡即时结算 异地生育:申报后3个月内结算。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顺产:3500元 顺产伴侧切:3700元 剖宫产:5000元 难产伴其他手术:5200元 |
生育津贴办理资料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津贴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孩子出生7个月后,在一年时间内提交材料,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至医保局办理,每月1-20日受理; 员工办理:无。 |
生育津贴支付对象 | 单位 |
结算周期 | 本地生育:出院后出示社保卡即时结算 异地生育:申报后3个月内结算。 |
生育津贴天数(正常生育) | 顺产:158 剖腹产:173 |
生育津贴天数(晚育) | 0 |
生育津贴天数(奖励假) | 0 |
生育津贴天数(多胞胎) |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津贴15天。 |
生育津贴天数(二胎) | 同一胎 |
生育津贴天数(三孩) | 同一胎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顺产:3500元 顺产伴侧切:3700元 剖宫产:5000元 难产伴其他手术:5200元 |
生育津贴天数(终止妊娠) | 怀孕≤2个月的,21天; 2个月<怀孕≤4个月的,30天; 4个月<怀孕≤7个月的,42天; 怀孕>7个月的,98天 |
育儿假享受条件 | 0 |
育儿假(天数) | 0 |
育儿假(工资支付标准) | 0 |
内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