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吉林 |
---|---|
城市 | 长春 |
公积金所需资料 | 员工办理: 1、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
公积金贷款条件 | 1、 在职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 省公积金不含补缴,不限是否同一单位。 3、 市公积金不限是否同一单位,原则上断缴未超过2个月(含),申请贷款时已补缴欠缴的公积金费用并已恢复逐月缴存的,视同连续缴存。 |
公积金支取条件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的 9、管理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或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规定的可以申请提取的其它情形。 |
可查询时间 | 缴费到账后次月 |
电话查询 | 0431-12329 |
网站查询 | 1、 http://zfgjj.changchun.gov.cn(长春市公积金) 2、 http://sgjj.sgj.jl.gov.cn/(吉林省公积金) |
公积金中心查询 | 员工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
微信公众号 | 1、 长春公积金 2、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积金参保办理资料 | 首次参保: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非首次参保:员工公积金账号,每月10日前将公积金转入指定参保账户 |
公积金录入规则(日期) | 实操日期 |
合同开始月份是否强制增员 | 否 |
开始月份强制增员原因 | 不涉及 |
是否和社保捆绑 | 否 |
单独险种申报 | 是,公积金单独申报 |
捆绑险种申报 | 不涉及 |
是否强制补缴 | 否 |
是否可重复缴纳 | 是,不同地区同一月份允许多家单位重复缴纳 |
无法参保人员(非问题情形)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
基数特殊要求(参保) | 社保公积金基数需保持一致 |
特殊操作说明 | 无 |
公积金办理资料 | 不涉及 |
公积金录入规则(日期) | 实操日期 |
离职月份是否不能减员 | 否 |
离职月份不能减员原因 | 不涉及 |
是否和社保系统捆绑 | 否 |
单独险种申报 | 是,公积金单独申报 |
捆绑险种申报 | 不涉及 |
补缴办理资料 | 不涉及 |
补缴时长 | ≤36个月 |
补缴利息/滞纳金 | 不涉及 |
特殊操作说明 | 无 |
转入条件 | 已在当地设立公积金账户 |
转入年限/金额 | 金额 |
制卡证件名称 | 不涉及 |
申请条件 | 不涉及 |
单位办理资料 | 不涉及 |
个人办理资料 | 不涉及 |
受理机构 | 不涉及 |
制卡周期 | 不涉及 |
挂失及补办(个人) | 不涉及 |
特殊操作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