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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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 成都 |
社保生育享受条件内容 | 1、符合国家计生政策 2、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未要求在同一单位;中断3个月(含)以内的,可在第4个月(含)前按规定进行补缴,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缴费可包含异地转入部分,异地缴纳部分与成都缴纳连续不间断) |
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 | 顺产:98 剖腹产:113 |
奖励假 | 60 |
多胞胎 |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二胎 | 同一胎 |
三孩 | 同一胎 |
终止妊娠 | 怀孕<4个月的,15天 4≤怀孕<7个月的,42天 怀孕≥7个月的,98天 |
男职工陪产假一胎 | 20 |
男职工陪产假二胎 | 同一胎 |
护理假津贴 | 0 |
男职工陪产假三孩 | 同一胎 |
生育医疗费用办理资料 | 本地生育:员工自行携带社保卡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 异地生育: 1、发票原件 2、出院证明原件 3、承诺书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本地生育无;异地生育同津贴一起报销; 员工办理:定点医院,出院时即时刷卡结算。 |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对象 | 单位:单位办理的支付单位 员工:出院时直接扣减结算 |
结算周期 | 本地生育:出院后联网医院,出示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 异地生育:申报后15天左右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产前检查费:700元 顺产:2000元 难产:3000元 生产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生育医疗费增加400元 |
生育津贴办理资料 | 本地定点医院生产: 1、出院证明复印件 异地生育: 1、发票原件 2、出院证明原件 3、承诺书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
生育津贴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出院或门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12个月内,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至医保局办理; 员工办理:无。 |
生育津贴支付对象 | 单位 |
结算周期 | 本地生育:出院后联网医院,出示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 异地生育:申报后15天左右 |
生育津贴天数(正常生育) | 顺产:98 剖腹产:113 |
生育津贴天数(晚育) | 0 |
生育津贴天数(奖励假) | 0 |
生育津贴天数(多胞胎) |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津贴15天 |
生育津贴天数(二胎) | 同一胎 |
生育津贴天数(三孩) | 同一胎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产前检查费:700元 顺产:2000元 难产:3000元 生产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生育医疗费增加400元 |
生育津贴天数(终止妊娠) | 怀孕<4个月的,15天 4个月≤怀孕<7个月的,42天 怀孕≥7个月的,98天 |
育儿假享受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 2、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 |
育儿假(天数) | 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十天 |
育儿假(工资支付标准) | 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 |
内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