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福建 |
城市 | 福州 |
工伤享受条件 | 参保成功次日 |
工伤备案备案方式及时间 | 无需备案 |
备案资料 | 不涉及 |
资料递交时间 | 单位:30天内 个人:1年内 |
认定资料 | 1、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 3、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5、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原件 6、合作协议:原件 7、考勤表:原件 8、医院病历等材料:原件 9、属交通事故伤害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验原件 10、属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上下班路线图及住址证明:原件 11、属暴力人身伤害的:有关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复印件 ,验原件 12、属突发疾病死亡的:死亡证明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3、属患职业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因工出差/外派】 14、属因工出差期间受伤的:出差证明原件、车票住宿发票原件 15、属因工外出期间受伤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复印件 ,验原件 |
申请鉴定条件 | 1、已被认定为工伤; 2、伤情稳定后可申请,如有钢板(钉)拆除后可申请 |
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条件 |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鉴定资料 | 1、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2、出院小结、入院病案首页(或入院记录),门诊:门诊检查报告单、门诊病历:原件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 5、送达地址确认书:原件 6、如有拍摄X光片需要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拍照件一份 |
工伤鉴定办理时间 | 法定办结时限:60工作日 |
工伤理赔资料 | 1、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4、待遇申报(受理)单原件2份 5、医疗票据原件、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嘱单、手术记录单(有手术),人工辅助材料合格证(有内置材料)、出院小结、入院病案首页(或入院记录),门诊的需:门诊检查报告单、门诊病历和诊断证明书:原件 6、电子发票需提供:《电子发票申请报销承诺书》原件1份 |
工亡理赔资料 | 1、公证书:原件 2、火化证:原件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关系证明:原件 4、户口本:复印件 5、被供养人长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表:原件 6、事故协调书:原件 7、继承人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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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理赔资料 | 1、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待遇申报(受理)单(单位盖章):原件2份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5、解除劳动合同:原件 6、三方解除协议:原件 7、银行卡:复印件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理赔资料 | 1、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4、待遇申报(受理)单:原件2份 5、医疗票据原件、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嘱单、手术记录单(有手术),人工辅助材料合格证(有内置材料)、出院小结、入院病案首页(或入院记录),门诊的需:门诊检查报告单、门诊病历和诊断证明书:原件 6、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 |
按月伤残津贴(工伤基金支付) | 按月支付直至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标准为: 一级伤残:90%*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85%*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80%*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75%*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70%*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60%*本人工资, 1-4级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到六级伤残,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 | 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
生活护理费(工伤基金支付) | 按月计发标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 30%*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 40%*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50%*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 | 计算公式:(社会平均寿命-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等级对应系数 五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0.7个月, 六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 七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 八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 九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 十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 | 计算公式:(社会平均寿命-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等级对应系数 五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0.7个月, 六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 七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 八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 九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 十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20倍*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供养亲属抚恤金(元) | 每月标准为: 配偶:40%*职工本人工资, 其他亲属:每人30%*职工本人工资, 如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其他亲属”标准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是否要求用工单位签署属地化协议 | 是 |
是否要求员工签署属地化合同 | 是 |
异地工伤出差 | 是 |
异地工伤驻外 | 否 |
出差异地工伤需资料 | 出差证明原件、差旅费、住宿费等。 |
驻外异地工伤需资料 | 不涉及 |
是否工伤属地化 | 否 |
是否要求用工单位在参保地有营业执照 | 否 |
是否要求办公场所或办事处资料 | 否 |
是否要求在参保地发薪 | 否 |
是否要求在参保地报税 | 否 |
是否要求工伤发生地与社保参保地是同一区县 | 否 |
其它情形 | 不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