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广东

城市

广州

工伤享受条件

参保次日(且规定周期内完成缴费)

工伤备案备案方式及时间

电话备案:1个工作日内。

备案资料

备案信息:
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受伤经过(需告知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

资料递交时间

1、单位:30日内
2、个人:1年内
【注】
1、未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2、“30日内”以柜台受理为准,如30日内有交材料但柜台未予受理,且未在限期内按要求修正重新递交的视为“逾期递交”相关待遇、费用由单位承担。

认定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首页粘帖受伤职工小一寸相片)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事故经过的个人陈述:原件
4、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括首诊病历封面、病历内容等入院和出院看病一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证人证明:原件;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7、工伤事故报告表:原件
8、受伤者授权委托书(A4纸):原件
9、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请提供律师执照复印件及律师所所函等有效证件)
10、单位出具的《事故经过的情况说明》:原件
11、协议:原件
12、受伤者的考勤资料:原件
13、事故图片(包括事故地点图片或者伤者受伤部位图片):原件
14、个人参保信息:原件
15、新入职30日内发生工伤事故:发布招聘公告客观材料:原件、通知报到客观材料:原件、银行转账工资发放记录:原件、入职以来的考勤材料:原件
16、属交通事故伤害的: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上下班路线图(可手绘或网上剪截路线图,需注明住宅地、公司、出事地点、勘验时间、地址、勘验人、绘制人签名及日期):原件、住所户口本或居住地证明:复印件
17、属患职业病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
18、属因履行工伤职责收到暴力伤害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
19、属死亡的:家属与死者的有效亲属证明(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原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家属授权委托书:原件、家属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报警回执:原件
【因工出差/外派】
20、属因工出差/外派期间受伤的:出差/外派证明:原件
21、属工参加单位组织活动的:单位组织活动的通知、参加人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原件
22、属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原件
23、其他补充材料等

申请鉴定条件

伤情稳定后可申请

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条件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且存在医疗依赖的,应当在24个月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停工留薪期确认。

工伤鉴定资料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原件
4、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原件

工伤鉴定办理时间

法定办结时限:60个自然日

工伤理赔资料

1、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一、常规申报材料:
1、《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
2、《广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
3、医疗费用发票及明细清单原件;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原件;
5、住院:病历(包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长期和临时医嘱、化验及医技检查结果报告单等),原件、住院总费用清单(医疗机构盖章)原件;
6、因第三方原因(如交通事故、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造成的工伤还需要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先行支付审批表等材料;
7、社保局视情况不同对应要求提供不同资料,具体以前台反馈为准
二、特殊情况(因工出差/外派)
1、非参保地工伤首次就医
a、工伤发生地就近就医,按上述常规资料提供申请工伤待遇报销
b、非工伤发生地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均无法享受工伤待遇报销
2、非参保地工伤非首次就医
a、无备案,产生的医疗费用均无法享受工伤待遇报销
b、有备案,按上述常规资料提供申请工伤待遇报销
三、工伤异地就医备案
1.工伤异地就医备案受理条件:
(1)在市外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且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或持有当地户籍的在参员工。
(2)常驻异地工作且劳动合同中实际工作地与备案地一致的在参员工。
2.所需材料:
(1)广东省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备案表员工签名:原件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协议:原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扫描件(原件可后续提供)
(5)工伤情况说明客户盖章:原件及扫描件(内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什么原因去到事发地、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医院诊断结果、需继续异地就医的原因等)
(6)补充材料:
a、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户籍证明:复印件
b、非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提供居住证:复印件
(7)社保局视情况不同对应要求提供不同资料,具体以前台反馈为准
因各区执行力度不一,实际以具体操作为准

工亡理赔资料

1、 工伤职工死亡证明:原件
2、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3、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
4、工亡职工近亲属共同指定的一个银行帐户:原件
5、工伤保险供养亲属待遇申请表:原件
6、无生活来源承诺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证明:原件
7、遗属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原件(需在广州市银行开的储蓄卡)
8、供养亲属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9、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资料:原件
10、本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1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理赔资料

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原件
2、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
3、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权利义务告知书:原件
4、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银行卡:复印件(需在广州市银行开的储蓄卡且1:1正、反面复印在A4纸)。另还需在银行卡复印件上面员工本人手写银行卡号及如下内容:“本人承诺,该储蓄卡为本人所有。是在广州市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最后员工签名加日期
5、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理赔资料

1、工伤认定书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工伤职工社会保障卡原件;
5、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
6、法院出具的中止执行文书原件;
7、工伤保险伤残退休待遇申请表原件;
8、代办委托书原件(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
9、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表原件 ;
10、社保局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按月伤残津贴(工伤基金支付)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1、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3、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4、伤残津贴每年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调整。
五到六级伤残津贴: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用人单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使用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该地级以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

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用人单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使用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该地级以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

生活护理费(工伤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
一级为百分之六十,
二级为百分之五十,
三级为百分之四十,
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生活护理费每年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同步调整,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用人单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使用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该地级以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

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用人单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使用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该地级以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

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用人单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使用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该地级以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

丧葬补助金

6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使用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该地级以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倍*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供养亲属抚恤金(元)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是否要求用工单位签署属地化协议

是否要求员工签署属地化合同

异地工伤出差

异地工伤驻外

出差异地工伤需资料

出差证明原件、车票、机票、高铁票、项目协议、、场地租赁协议(外出活动)等

驻外异地工伤需资料

外派证明原件、车票、机票、高铁票、项目协议、、场地租赁协议(外出活动)等。

是否工伤属地化

是否要求用工单位在参保地有营业执照

是,但可替代

是否要求办公场所或办事处资料

是,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办事处证照三选一;如当地办公地点未有证照,则需以单位租赁或单位负责人租赁;若是单位委托员工租赁的,提供相关授权委托书证明,最终是否采信以人社局审核为准。

是否要求在参保地发薪

是否要求在参保地报税

是否要求工伤发生地与社保参保地是同一区县

其它情形

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