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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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 杭州 |
社保生育享受条件内容 | 1、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2、连续缴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不区分同一单位) 3、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起始时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
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 | 顺产:98 剖腹产:113 |
奖励假 | 60天(一孩); 90天(二孩、三孩) |
多胞胎 | 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 |
二胎 | 同一胎 |
三孩 | 同一胎 |
终止妊娠 | 怀孕<4个月的,15天 怀孕≥4个月的,42天 |
男职工陪产假一胎 | 15 |
男职工陪产假二胎 | 同一胎 |
护理假津贴 | 职工本人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正常发放工资 |
男职工陪产假三孩 | 同一胎 |
生育医疗费用办理资料 | 当地生育:无需材料,直接刷卡结算费用 异地生育: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出院记录复印件 流产需要额外提供: 3、做手术前的门诊病历(显示末次月经时间) 4、诊断证明(需要注明手术时间) |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 :医保窗口办理;当年度医疗费报销办理截止时间为次年年底。 员工办理:杭州市医办定点医院生育人员,刷市民卡结算;办理异地生育人员,浙里办APP申请报销。 |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对象 | 员工 |
结算周期 | 本地生育:出院后出示社保卡即时结算 异地生育:申报后30个工作日左右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生育津贴办理资料 |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出院记录复印件 |
生育津贴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 :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至社保局办理; 员工办理:浙里办app 最晚截止产后或手术后的次年年底前。 |
生育津贴支付对象员工 | 员工(2025-5开始) |
结算周期 | 本地生育:出院后出示社保卡即时结算 异地生育:申报后30个工作日左右 |
生育津贴天数(正常生育) | 顺产:98 剖腹产:113 |
生育津贴天数(晚育) | 0 |
生育津贴天数(奖励假) | 60天(一孩); 90天(二孩、三孩) |
生育津贴天数(多胞胎) |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津贴15天。 |
生育津贴天数(二胎) | 90 |
生育津贴天数(三孩) | 同一胎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生育津贴天数(终止妊娠) | 怀孕<4个月的,15天 怀孕≥4个月的,42天 |
育儿假享受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 2、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 |
育儿假(天数) | 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十天 |
育儿假(工资支付标准) | 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单位照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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