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份 | 云南 |
|---|---|
| 城市 | 昆明 |
| 公积金所需资料 | 员工办理: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单位办理:无 |
| 公积金贷款条件 | 连续缴费6个月及以上;要求在同一单位;不含补缴月份。 |
| 公积金支取条件 | 1、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的 2、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的 3、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中心开户且缴存满三个月,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市场租房,且租房当地无自有住房的) 5、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离休、退休的 7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出境定居、应征入伍的 9、法院强制扣划的。 |
| 可查询时间 | 缴费到账5个工作日后 |
| 电话查询 | 0871-12329 |
| 网站查询 | http://116.52.6.124:8081/kmnbp/ |
| 公积金中心查询 | 员工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
| 微信公众号 | 昆明公积金 |
| 公积金参保办理资料 | 在昆明首次缴纳:员工开户基本信息; 非首次缴纳(上家单位缴纳在市公积金):除员工基本信息外,还需提供上家单位名称、上家单位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个人账户余额,我司办理转移后进行启封; 非首次缴纳(上家单位缴纳在省公积金):除员工基本信息外,还需员工本人自行至省公积金中心或由上家单位办理公积金关系转出至我司后,我司才能办理启封。 |
| 公积金录入规则(日期) | 合同开始日期 |
| 合同开始月份是否强制增员 | 是 |
| 开始月份强制增员原因 | 申报系统和资料均卡控(产生的汇补缴数据,必须线下提供资料一起审核,方可增员)。 |
| 是否和社保捆绑 | 是,同招工系统捆绑 |
| 单独险种申报 | 是,公积金单独申报 |
| 捆绑险种申报 | 不涉及 |
| 是否强制补缴 | 否 |
| 是否可重复缴纳 | 否 |
| 无法参保人员(非问题情形) | 不涉及 |
| 基数特殊要求(参保) | 公积金基数需与招工系统合同备案工资保持一致 |
| 特殊操作说明 | 无 |
| 公积金办理资料 | 1、《失业登记花名册》电子版—缴纳单位提供; 2、无法提供失业花名册的如下情况,需要提供缴纳单位版本的员工解除证明: 1) 启动时招录用失败的员工(常见情况为:失业未进,其他险种缴进); 2) 当期社保报减,失业不停的员工(常见情况为:员工报停时间较晚,当期已无法报停失业,但可停其他险种); 3) 社保不减,仅减公积金的员工; 注:以上员工解除材料中的离职时间需要在上月1日-当月1日期间,超出这个时间段,公积金中心后台审核有可能予以驳回,或要求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及承诺书材料才能封存。 |
| 公积金录入规则(日期) | 合同开始日期 |
| 离职月份是否不能减员 | 是 |
| 离职月份不能减员原因 | 申报系统和资料均卡控(必须线下提供资料一起审核,方可减员) |
| 是否和社保系统捆绑 | 否 |
| 单独险种申报 | 是,公积金单独申报 |
| 捆绑险种申报 | 不涉及 |
| 补缴办理资料 | 员工公积金的起缴时间在合同起始日之内,但早于上年度1月的,需要提供资料特殊审批,资料为:员工实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客户与前锦的协议或员工公积金委托代缴证明,及公积金中心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
| 补缴时长 | 1、员工公积金起缴时间不能早于员工合同起始日期; 2、目前实操中,昆明市公积金中心系统允许直接操作的最长补缴时间为上年度1月起,若该时间有调整,再另行通知; 3、员工公积金的起缴时间在合同起始日之内,但早于上年度1月的,需要特殊审批,审批及补缴结果以公积金中心结果为准。 |
| 补缴利息/滞纳金 | 不涉及 |
| 特殊操作说明 | 无 |
| 转入条件 | 缴存职工在本市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 |
| 转入年限/金额 | 金额 |
| 制卡证件名称 | 不涉及 |
| 申请条件 | 不涉及 |
| 单位办理资料 | 不涉及 |
| 个人办理资料 | 不涉及 |
| 受理机构 | 不涉及 |
| 制卡周期 | 不涉及 |
| 挂失及补办(个人) | 不涉及 |
| 特殊操作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