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甘肃 |
---|---|
城市 | 兰州 |
社保生育享受条件内容 | 1、符合国家计生政策 2、缴费成功次月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3、当地生产前连续缴费12个月(含生产当月)的次月,方可享受生育津贴 |
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 | 180 |
奖励假 | 0 |
多胞胎 | 0 |
二胎 | 同一胎 |
三孩 | 同一胎 |
终止妊娠 | 怀孕<4个月的,15天 怀孕≥4个月的,<7个月的,42天 怀孕≥7个月的,90天 |
男职工陪产假一胎 | 30 |
男职工陪产假二胎 | 同一胎 |
护理假津贴 | 职工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30(男职工配偶生育时) |
男职工陪产假三孩 | 同一胎 |
生育医疗费用办理资料 | 本地生育:员工自行携带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 异地生育、男职工配偶生育报销、产前检查报销,单位办理: 1、《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承诺书》 4、准生证彩扫件 5、女职工异地生育:住院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加盖公章)、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分娩或手术记录、诊断证明、若生育时发生合并症或并发症,需提供完整病历资料)。异地做唐氏筛查的,需提供医院筛查报告单原件及发票原件 6、异地计划生育:住院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加盖公章),住院治疗需提供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证明);门诊治疗需提供病历资料(B超、尿检、血检等化验单)、诊断证明或门诊回执单 7、男职工配偶报销:住院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加盖公章)、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分娩或手术记录、出院证明)、《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承诺书》 |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 1、本地生育:女职工本地生育津贴、产前检查 2、异地生育:生产后次月,单位经办携带材料至医保局柜台办理 员工办理:定点医院,出院时即时刷卡结算 |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对象 | 员工 |
结算周期 | 本地生育:出院后联网医院,出示社会保障卡即时时结算 异地生育:结算清单出来后次月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产前检查:1000元+唐筛160元 顺产:二级医院2200元,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2900元 难产:二级医院2500元,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3300元 剖宫产:二级医院3900元(二次剖宫+200,双胎+400),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4900元(二次剖宫+300,双胎+500) 双胎接生:二级医院2600元,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3400元 流产:门诊人流260元;二级医院住院人流16周以内1200元,16周以上1900元;三级医院住院人流16周以内1500元,16周以上2700元 节育:放环200,取环200 |
生育津贴办理资料 |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一类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3、出生证复印件 4、《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 5、女职工本地生育津贴:需额外提供住院诊断证明原件、住院发票原件、门诊诊断证明或门诊回执单(引产、流产等提供)原件、B超单;死胎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6、男职工护理假津贴:需额外提供配偶住院生育时的诊断证明原件、住院发票彩扫件 |
生育津贴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产假结束后6个月内递交,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至医保局办理(限:异地生育、男职工配偶生育),每月1-7日受理; 员工办理:本地生育必须在定点医院出院时即时刷卡结算。本地疾病筛查(唐筛)只可在甘肃省人民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就医直接结算。 |
生育津贴支付对象 | 员工 |
结算周期 | 本地生育:出院后联网医院,出示社会保障卡即时时结算 异地生育:结算清单出来后次月 |
生育津贴天数(正常生育) | 180 |
生育津贴天数(晚育) | 0 |
生育津贴天数(奖励假) | 0 |
生育津贴天数(多胞胎) | 0 |
生育津贴天数(二胎) | 同一胎 |
生育津贴天数(三孩) | 同一胎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产前检查:1000元+唐筛160元 顺产:二级医院2200元,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2900元 难产:二级医院2500元,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3300元 剖宫产:二级医院3900元(二次剖宫+200,双胎+400),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4900元(二次剖宫+300,双胎+500) 双胎接生:二级医院2600元,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3400元 流产:门诊人流260元;二级医院住院人流16周以内1200元,16周以上1900元;三级医院住院人流16周以内1500元,16周以上2700元 节育:放环200,取环200 |
生育津贴天数(终止妊娠) | 怀孕<4个月的,15天 怀孕≥4个月的,<7个月的,42天 怀孕≥7个月的,90天 |
育儿假享受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 2、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 |
育儿假(天数) | 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15天 |
育儿假(工资支付标准) | 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 |
内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