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河北 |
城市 | 南昌 |
工伤享受条件 | 1、参保后次日 2、员工工作地同参保地 3、特别注意【杜绝先伤后保】 |
工伤备案备案方式及时间 | 网上备案:12小时内 |
备案资料 | 1、备案人联系电话、现住址、受伤经过 2、《工伤备案表》电子版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扫描件 4、诊断证明电子版 |
资料递交时间 | 单位:30天内(非延期) 个人:1年之内(工伤受理之日前的费用不予报销) |
认定资料 |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诊断证明原件(员工留存复印件);120出车的需提供《出车通知单》复印件加盖医院章及120院前急救记录;入院记录(职工受伤住院需提供,未住院不需提供) 4、门诊病历、住院日志、报告单复印件 5、事故经过证明:客户(员工所在一级社保户或供应商户下员工的实际用工单位)单位盖章1份,出差或单位活动提供单位盖章的出差审批单或单位活动方案 6、职工本人书写的受伤经过(签字按手印) 7、发生工伤事故请第一时间联系交管部门留存监控视频资料,若无监控留存照片以及小视频认定时一并提交(刻盘) 8、两个工友签名的证明及工友(同事)身份证复印件(手写摁手印其中一位工友应为受伤职工的直接领导) 9、工伤认定申请书(1份盖用工单位公章、员工签字按手印,1份电子版) 10、员工实际《劳动合同》复印件盖公章 11、头部重伤的和骨折:提供CT报告单或X光片报告单 12、发生工伤当月的考勤记录及工资表,加盖公章(不区分节假日) 1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若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在非石家庄的地区,还需提供石家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复印件 14、供应商户下参保员工,提供客户与供应商签订的供应商协议复印件及员工与供应商签署的供应商合同;单位,员工委托书各1份 15、受伤职工本人手持身份证1张照片(要体现出受伤部位) 16、属暴力事件:提供公安部门证明(详细的事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案意见等),民事调解赔偿书原件复印件 17、属交通事故:提供交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民事赔偿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路线图(盖章),视频(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提供员工离开单位的监控视频) 18、属重大安全生产(操作)事故:提供安全监督管理局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19、属死亡的: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如经过抢救)、死亡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单位公示三天照片.工伤参保证明 根据实际工伤情况,可能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因工出差/外派】 20、属因工出差期间受伤或异地参加公司活动需提供出差申请单(盖章)/活动策划案及公司通知活动书面证明以及往返车票复印件 21、属因工外派期间受伤提供火车票等票据,外派证明等相关资料,具体以实际情况判断. 石家庄工伤属地化,长期外派期间受伤大概率不予认定 |
申请鉴定条件 | 市本级:停工留薪期满7日内可申请; 高新区:停工留薪期满或痊愈之日起60日内可申请
|
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条件 |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鉴定资料 |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1张 3、《工伤职工身份确认单》(原件) 4、《石家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 5、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 6、指定医疗机构或职业病防治机构检查诊断(鉴定)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 7、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住院(包括住院志、出院小结),历次检查、检验的资料(复印件),伤残部位像片(橡胶片子原件)等 8、伤者手持身份证原件的电子版照片一张,图像要求清晰 9、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鉴定费:600元/人/次 11、工伤职工由于工伤直接导致其它疾病的,应当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一并提出确认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12、(工亡职工家属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无经济收入的)申请劳动能力签定,除以上外,还要提供与工亡职工的关系证明 13、一级户客户需提供“工伤保险办理委托书”(固定模板) |
工伤鉴定办理时间 | 法定办结时限:60个自然日之内 |
工伤理赔资料 | 1、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首次填报需提供1寸彩色照片1张 3、工伤认定书、鉴定书:复印件 4、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盖医院章 5、门诊发票原件1份和相对应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6、住院发票原件1份和相对应的费用明细、住院日志出院结论复印件各1份; 有120发票的,提供120出车记录原件和复印件(注,市本级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不可同时报销) 7、《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资格确认表7-1》:原件2份 加盖客户单位公章 8、《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8-4》:原件2份 加盖客户单位公章 9、《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申请表》:原件2份 10、工伤待遇首次报销,请员工提供社保卡上的银行卡卡号和开户行行号 11、暴力事件提供公安部门证明(要求有非常详细的事情发生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案意见等)和民事赔偿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交通事故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民事赔偿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盖章要求:一级户需加盖合资户公章和用工单位公章、法人章; 13、如工伤职工另外有商业保险需报销,除提交所有发票原件外,另交一份发票复印件。 注意 14、经首次治疗后如还需要多次去门诊复查或再次住院手术治疗的,包括拆除内固定物手术,需提前报社保局工伤部门审批才可以就医) 15、发票、费用明细、住院日志、门诊病历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一致;发票形状要完整无缺损、并在发票右上角签上姓名 |
工亡理赔资料 | 1、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供养亲属身份证、户口页复印件,彩色照片一张 3、工亡职工1寸彩色照片3张;供养亲属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盖医院章 5、死亡证明、火化证:复印件各1份 6、供养亲属与工亡职工关系官方证明:原件 (三级政府章,必须要公安局的章) 7、供养亲属经济收入情况官方证明:原件 (二级政府章),需注明:无经济收入,依靠***(工亡职工姓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8、工亡认定书:复印件 9、门诊发票原件和相对应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10、住院发票原件和相对应的费用明细(医院章)、住院日志出院结论复印件 11、《石家庄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原件2份 12、《石家庄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原件2份 13、《供养亲属抚恤金资格确认表》一式3份 供养亲属签字按手印 14、《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申请表》一式2份,填写供养亲属的社保卡银行卡卡号及12位开户行行号。 15、供养亲属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16、交通事故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民事赔偿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17、供养亲属经济收入情况,需提供《承诺书(无经济收入)》 特别提醒:发票、费用明细、住院日志、门诊病历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一致;发票形状要完整无缺损、并在发票右上角签上姓名。 工亡情况较为复杂,具体情况需按社保局规定在申报时补充其他具体的资料。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理赔资料 | 1、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 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复印件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5、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 7、《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8-4》:原件2份 8、《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申请表》:原件2份 9、财务发放就业补助金的入账凭证:原件 10、本人收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收条:原件 11、“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说明:原件 12、单位情况说明:原件 13、社保卡:复印件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理赔资料 | 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工伤职工社保卡复印件 4、医疗及鉴定费票据、病历、影像结论 5、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资格确认表(表7-1) 6、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表8-4) 7、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申请表 |
按月伤残津贴(工伤基金支付) | 按月支付直至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标准为: 一级伤残:90%*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85%*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80%*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75%*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70%*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60%*本人工资, 1-4级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到六级伤残,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 | 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
生活护理费(工伤基金支付) | 按月计发标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 30%*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 40%*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 50%*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 | 五级伤残:44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伤残:38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七级伤残:26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伤残:20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伤残:14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伤残:8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 | 五级伤残:22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伤残:16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七级伤残:10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伤残:8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伤残:6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伤残:4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20倍*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供养亲属抚恤金(元) | 每月标准为: 配偶:40%*职工本人工资, 其他亲属:每人30%*职工本人工资, 如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其他亲属”标准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是否要求用工单位签署属地化协议 | 是 |
是否要求员工签署属地化合同 | 是 |
异地工伤出差 | 是 |
异地工伤驻外 | 否 |
出差异地工伤需资料 | 出差证明原件、活动策划案及公司通知活动书面证明、往返车票。 |
驻外异地工伤需资料 | 不涉及 |
是否工伤属地化 | 是 |
是否要求用工单位在参保地有营业执照 | 是,但可替代 |
是否要求办公场所或办事处资料 | 是,非石家庄营业执照需提供租赁协议,工伤科人员会到办公场所勘察 |
是否要求在参保地发薪 | 否 |
是否要求在参保地报税 | 否 |
是否要求工伤发生地与社保参保地是同一区县 | 否 |
其它情形 | 不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