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江西
城市 南昌
社保生育享受条件内容 1、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
2、 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且进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不限同一单位,不包含补缴)
3、自参保缴费三十日后,女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居民医保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不得在居民医保基金中重复报销;
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 顺产:188
剖腹产:203
奖励假 0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胎 同一胎
三孩 同一胎
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
终止妊娠 怀孕<3个月的,25天
怀孕≥3<7个月的,42天
怀孕≥7个月的,98天
男职工陪产假一胎 30
男职工陪产假二胎 同一胎
护理假津贴 0
男职工陪产假三孩 同一胎
生育医疗费用办理资料 本地生育:女员工自行携带社保卡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男报女由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出院后提供材料手工报销;
异地生育:
1、员工如果在除南昌市以外地区生育或流产的需要提前备案,办理好异地就医登记(与正常异地就医登记办理方式一致)。员工可以直接拿社会保障卡在南昌市医保定点的异地医院就医。
2、身份证复印件
3、准生证复印件
4、出生证明复印件
5、《南昌市从业人员生育津贴待遇审核表》原件
6、出院证明书原件
7、出院记录原件
8、费用总清单原件
9、发票原件
10、检查费用发票明细
11、女职工结婚证复印件
12、男职工未充分就业配偶报销另需提供男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单位办理:本地生育无;异地及男报女生育同津贴一起报销;
员工办理:定点医院,出院时即时刷卡结算。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对象 单位:单位办理的支付单位
员工:出院时直接扣减结算
结算周期 本地生育:出院后出示社保卡即时结算
异地生育:申报后3-6个月左右,同生育津贴一起报销
待遇享受标准(元) 产前检查:1200元(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规定。
生育津贴办理资料 一、生育津贴:
1、身份证复印件
2、准生证复印件
3、出生证明复印件
4、《南昌市从业人员生育津贴待遇审核表》原件
5、出院证明书原件
6、出院记录原件
7、费用总清单原件
8、发票原件
9、检查费用发票明细
10、女职工结婚证复印件
二、流产津贴:
1、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享受二十五天生育津贴
2、怀孕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生育津贴
3、怀孕满七个月以上妊娠终止的,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
4、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三天生育津贴
5、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一天生育津贴
6、结扎或复通输卵管的,享受二十一天生育津贴
申请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女职工结婚证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发票清单原件、病历原件;(如住院的除前两项外提供出院记录原件,出院证明原件、费用清单原件、发票原件)
生育津贴结算流程 单位办理:分娩后6个月内,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至社保局办理
员工办理:无
生育津贴支付对象 单位
结算周期 本地生育:出院后出示社保卡即时结算
异地生育:申报后3-6个月左右,同生育津贴一起报销
生育津贴天数(正常生育) 顺产:158
剖腹产:173
生育津贴天数(晚育) 0
生育津贴天数(奖励假) 0
生育津贴天数(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津贴15天。
生育津贴天数(二胎) 同一胎
生育津贴天数(三孩) 同一胎
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
待遇享受标准(元) 产前检查:1200元(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规定。
生育津贴天数(终止妊娠) 怀孕<3个月的,25天
怀孕≥3<7个月的,42天
怀孕≥7个月的,98天
育儿假享受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
2、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
育儿假(天数) 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10天
育儿假(工资支付标准) 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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