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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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 青岛 |
医疗可查询时间 | 缴费后当月月底 |
医疗电话查询 | 0532-12333 |
医疗网站查询 | http://12333.qingdao.gov.cn/grcx2/ |
医疗社保局查询 | 员工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当地医保局查询 |
医疗微信公众号 | 青岛12333 |
医疗办理资料 | 1、身份证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 |
医疗享受条件 | 1、新参保: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无中断缴费的续保人员: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3、中断缴费的续保人员:补缴中断期间的医保费,只计算基本医疗缴费年限,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支付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从补齐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恢复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 出示社会保障卡,定点医院自动结算。 1、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80%、70%、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85%、75%、65%;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6000元,退休人员为7000元。 2、参保职工在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报销门槛),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直接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报销门槛)分别为500元、800元,一个年度内起付线累加计算。 |
医疗可理赔范围 | 1、办理了异地医疗备案,并且在当地住院看病的,在可报销范围内用药的; 2、出差发生急诊住院的; 3、办理转诊手续的。 |
医疗理赔流程 | 员工办理: 1、异地医院联网的:直接结算; 2、异地医院未联网的:携带所有病例发票至参保城市社保局结算。 单位办理:无 |
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 员工办理:在青岛缴纳社保成功后,需要提交异地营业执照复印件、异地申请表等在网上申请即可。(如员工有大病的需要办理异地医疗手续,需要自己带着材料到柜台办理异地手续: 单位办理:需要提交异地营业执照复印件、异地申请表等在网上申请即可。(如员工有大病的需要办理异地医疗手续,需要自己带着材料到柜台办理异地手续: |
医疗异地转入条件 | 当地已参保 1、非本地户籍: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2、本地户籍:未达到退休年龄; 3、员工达到退休年龄,非本地户籍但在我市缴费满10年的,且我市为该员工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4、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本地户籍,且员工每个参保缴费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5、经各区市党委及人社局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 |
医疗异地是否可转入 | 是 |
医疗异地转入操作步骤 | 当地参保成功后 单位办理:无 员工办理:携带材料至医保窗口办理 |
医疗异地转入办理资料 | 柜台办理: 1、身份证原件 2、医保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网上办理: app爱山东/微信青岛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城市 |
医疗是否可转出 | 是 |
医疗转出年限/金额 | 年限 |
医疗转出操作步骤 | 停保后 单位办理:无 员工办理:在当地社保开具相应转出凭证,交至转入地。 |
医疗期 |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对于特殊疾病的如癌症、瘫痪等24个月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医疗期)。 |
病假工资≤6个月 | 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其中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病假工资>6个月 | 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