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福建
城市 厦门
社保生育享受条件内容 1、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的;
2、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生育保险的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待遇按规定100%支付;
3、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生育保险的连续参保时间不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待遇按规定50%支付;
4、以上连续缴纳时间均含补缴且不要求同一单位缴纳。
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 158-180(根据《福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天数不以顺产或剖腹产或晚育区分,但不得少于158天)
奖励假 0
多胞胎 0
二胎 同一胎
三孩 0
终止妊娠 怀孕≤3个月的,15-30天
怀孕>3个月的,42天
怀孕>7个月的,98天
男职工陪产假一胎 15
男职工陪产假二胎 同一胎
护理假津贴 0
男职工陪产假三孩 0
生育医疗费用办理资料 1、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
3、本人一类银行卡原件(建议四大行)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5、出院小结原件
6、医疗费用清单原件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单位办理:无;
员工办理:
1、福建省内分娩或省外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定点医院,出院时即时刷卡结算;
2、福建省外未备案或省内分娩无法刷卡:分娩后由本人带相关材料至医保中心柜台办理或微信登入“厦门医疗保障”-服务大厅-生育报销跨省通办,根据提示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医保会通过短信通知并告知需邮寄的材料。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对象 员工
结算周期 福建省内分娩或省外异地就医备案成功:
出院后联网医院出示社保卡即时结算。
福建省外分娩未备案或省内分娩无法刷卡:
员工提交申请后3个月左右。
待遇享受标准(元) 1、产前检查:按照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执行
2、顺产、剖宫产: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执行
生育津贴办理资料 1、出院小结或疾病证明原件
2、身份证/社保卡/本人银行卡原件
生育津贴结算流程 厦门分娩:分娩后次月15日起至12个月内,登入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服务大厅-生育津贴-在线申领;
异地分娩:娩后次月15日起至12个月内,携带材料至社保局办理或微信登入“厦门医疗保障”-服务大厅-生育报销跨省通办,根据提示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医保会通过短信通知并告知需邮寄的材料。
生育津贴支付对象 员工
结算周期 福建省内分娩或省外异地就医备案成功:
出院后联网医院出示社保卡即时结算。
福建省外分娩未备案或省内分娩无法刷卡:
员工提交申请后3个月左右。
生育津贴天数(正常生育) 顺产:128
剖腹产:143
生育津贴天数(晚育) 0
生育津贴天数(奖励假) 0
生育津贴天数(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津贴15天
生育津贴天数(二胎) 同一胎
生育津贴天数(三孩) 0
待遇享受标准(元) 1、产前检查:按照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执行
2、顺产、剖宫产: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执行
生育津贴天数(终止妊娠) 怀孕≤3个月的,15天
怀孕>3个月的,42天
怀孕>7个月的,98天
育儿假享受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
2、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
育儿假(天数)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育儿假(工资支付标准)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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