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辽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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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 沈阳 |
医疗可查询时间 | 缴费后当月月底 |
医疗电话查询 | 024-96856 |
医疗网站查询 | http://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
医疗社保局查询 | 员工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当地医保局查询 |
医疗微信公众号 | 沈阳智慧医保APP |
医疗办理资料 | 社会保障卡原件 |
医疗享受条件 | 缴费成功后次月 |
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 出示社会保障卡,定点医院自动结算 |
医疗可理赔范围 | 1、办理了异地医疗备案,并且在当地住院看病的,在可报销范围内用药的; 2、出差发生急诊住院的; 3、办理转诊手续的。 |
医疗理赔流程 | 员工办理: 1、异地医院联网的:直接结算。 2、异地医院未联网的:携带所有病例发票至参保城市社保局结算。 单位办理:无 |
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 员工办理:通过智慧医保APP-异地就医-自助开通 单位办理:无 |
医疗异地转入条件 | 当地已参保 本地户籍:1,未达到退休年龄;2,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且员工每个参保缴费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非本地户籍:1,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2,员工达到退休年龄,非本地户籍但在我市缴费满10年的。 |
医疗异地是否可转入 | 是 |
医疗异地转入操作步骤 | 外省转入: 员工办理:员工参保成功后,持材料到沈阳各区医疗中心均可办理(咨询电话:96856,所需材料无需单位盖章); 单位办理:员工参保成功后,员工提供材料后,单位持材料到沈河医疗中心办理。 本省转入: 员工办理:员工参保成功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转出地或转入地医疗中心办理 单位办理:员工参保成功后,提供材料并告知转出地城市后,单位持材料到沈河医疗中心办理 |
医疗异地转入办理资料 | 外省转入: 1、身份证原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医疗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申请表原件 本省转入: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
医疗是否可转出 | 是 |
医疗转出年限/金额 | 年限 |
医疗转出操作步骤 | 停保次月 转出到外省: 员工或者单位办理:在当地社保开具相应转出凭证,员工交至转入地 转出到本省: 员工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转出地或转入地医疗中心办理 |
医疗期 |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 |
病假工资≤6个月 | 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其中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病假工资>6个月 | 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