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山东 |
---|---|
城市 | 潍坊 |
医疗可查询时间 | 缴费记账后 |
医疗电话查询 | 潍坊高新区:0536-8191311转8378 |
医疗网站查询 | http://ybj.weifang.gov.cn/ |
医疗社保局查询 | 员工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当地医保局查询 |
医疗微信公众号 | 1、微信关注“潍坊医保”公众号-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我要查询-参保缴费-职工医疗缴费查询; 2、支付宝-市民中心-医保-缴存明细。 |
医疗办理资料 | 1、身份证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 |
医疗享受条件 | 1、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职工,次月起可享受待遇;中断缴费1个月且补缴成功,重新缴费后无免责期,补缴月也可享受待遇。 2、省内异地转入(转移成功后)无缝衔接可以享受待遇; 3、门诊:自2023年1月1日起,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在一(含一级以下)、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500元、80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分别为75%、65%、55%。在职人员202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600元,退休人员为18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 4、签约门诊 线下签约: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社保卡到自主选择的一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备案,也可到医保经办机构大厅窗口进行备案; 线上签约: 1、微信关注“潍坊医保“公众号-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我要办事-资格申请-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在线办理。 2、潍坊市医疗保障局个人医疗网上办事大厅https://hsp.hsip.weifang.gov.cn/SmPsc/#/Header/Index-个人医疗-个人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用户登录-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扫码登录或手机验证码登录)-常用服务-服务目录-就医备案。 5、签约: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可在全市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1家进行签约,不设签约期,随时签约,签约后次日生效;需变更的,随时变更,一个医疗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变更后次日生效。 |
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 出示社会保障卡,定点医院自动结算。 1、自2023年1月1日起,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在一(含一级以下)、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500元、80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分别为75%、65%、55%。在职人员202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600元,退休人员为18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 2、签约门诊;线下签约: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社保卡到自主选择的一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备案,也可到医保经办机构大厅窗口进行备案; 线上签约::微信关注“潍坊医保“公众号-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我要办事-资格申请-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在线办理; 3、签约: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可在全市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1家进行签约,不设签约期,随时签约,签约后次日生效;需变更的,随时变更,一个医疗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变更后次日生效。 |
医疗可理赔范围 | 1、省内临时外出:无需备案,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省内/省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3、省外临时外出:省内跨市、跨省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为10%,剩余费用按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标准执行。 |
医疗理赔流程 | 员工办理: 1、异地医院联网的:直接联网结算; 2、异地医院未联网的: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到参保城市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属于意外伤害情形的,须提供全套的病历复印件、第三方赔付材料。 单位办理:无 |
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 员工办理 省内: 临时性出差:无需备案,直接联网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微信关注“潍坊医保”公众号-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异地备案-在线办理-省内备案-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下一步(根据流程操作即可)。 省外: 临时性出差:微信关注“潍坊医保”公众号-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异地备案-在线办理-跨省备案-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下一步(根据流程操作即可)。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1、微信关注“潍坊医保”公众号-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异地备案-在线办理-跨省备案-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下一步(根据流程操作即可); 2、搜索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备案类型后点击开始备案(仅限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异地住院自付比例降为10%。 |
医疗异地转入条件 | 原参保地已减员,新参保地已增员 1、非本地户籍: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2、本地户籍:未达到退休年龄; 3、员工达到退休年龄,非本地户籍但在我市缴费满10年的,且我市为该员工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4、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本地户籍,且员工每个参保缴费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5、经各区市党委及人社局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 |
医疗异地是否可转入 | 是 |
医疗异地转入操作步骤 | 当地参保成功后 单位办理:无。 员工办理: 方式一:携带材料至医保窗口办理。 方式二: 1、微信“潍坊医保”公众号-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办事大厅-我要办事-关系转移-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入; 2、潍坊市医疗保障局个人医疗网上办事大厅https://hsp.hsip.weifang.gov.cn/SmPsc/#/Header/Index-个人医疗-个人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用户登录-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扫码登录或手机验证码登录)-常用服务-服务目录-个人事项-关系转移。 |
医疗异地转入办理资料 | 1、身份证原件 2、医保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
医疗是否可转出 | 是 |
医疗转出年限/金额 | 年限 |
医疗转出操作步骤 | 停保后 单位办理:无。 员工办理: 方式一:在当地社保开具相应转出凭证,交至转入地医保局办理。 方式二: 1、微信“潍坊医保”公众号-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办事大厅-我要办事-关系转移-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出申请-在线办理。 2、潍坊市医疗保障局个人医疗网上办事大厅https://hsp.hsip.weifang.gov.cn/SmPsc/#/Header/Index-个人医疗-个人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用户登录-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扫码登录或手机验证码登录)-常用服务-服务目录-个人事项-关系转移。 |
医疗期 |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对于特殊疾病的如癌症、瘫痪等24个月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医疗期)。 |
病假工资≤6个月 | 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其中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病假工资>6个月 | 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