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湖北
城市 武汉
公积金所需资料 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您可以登录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系统自助办理或向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提出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到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办理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登录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
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职且连续缴纳满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不区分同一单位)
公积金支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账户余额需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存量住房用于自住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等住房类消费的。
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有下列非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且账户状态为封存状态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考取全日制大学辞职读书的
9、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者集中托管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10、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可查询时间 缴费后1-2个工作日
电话查询 027-12329
网站查询 https://whgjj.hkbchina.com/portal/pc/login.html
公积金中心查询 员工携带身份证原件至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查询
微信公众号 武汉公积金
公积金参保办理资料 正常参保:不涉及
有离职提取等特殊情况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公积金录入规则(日期) 选择起缴月
合同开始月份是否强制增员
开始月份强制增员原因 不涉及
是否和社保捆绑
单独险种申报 是,公积金单独申报
捆绑险种申报 不涉及
是否强制补缴
是否可重复缴纳 是,不同地区同一月份允许多家单位重复缴纳
无法参保人员(非问题情形) 退休人员
基数特殊要求(参保) 不涉及
特殊操作说明
公积金办理资料 不涉及
公积金录入规则(日期) 选择起缴月
离职月份是否不能减员
离职月份不能减员原因 不涉及
是否和社保系统捆绑
单独险种申报 是,公积金单独申报
捆绑险种申报 不涉及
补缴办理资料 不涉及
补缴时长 不限
补缴利息/滞纳金 不涉及
特殊操作说明
转入条件 员工已在当地设立公积金账户且连续缴纳满6个月并且处于正常在缴状态
转入年限/金额 金额
制卡证件名称 不涉及
申请条件 不涉及
单位办理资料 不涉及
个人办理资料 不涉及
受理机构 不涉及
制卡周期 不涉及
挂失及补办(个人) 不涉及
特殊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