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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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 乌鲁木齐 |
社保生育享受条件内容 | 1、符合国家计生政策 2、连续缴纳满10个月及以上,生育保险金发放前仍在缴费中(不含补缴,且在同一单位) 3、男职工:配偶无收入未参保 4、分娩前3个月至当地社区或单位进行备案激活:需定点医院持卡就医 5、异地生育需生产后6个月内申报 |
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 | 顺产:98 剖腹产:113 |
奖励假 | 60 |
多胞胎 |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二胎 | 同一胎 |
三孩 | 同一胎 |
终止妊娠 | 怀孕<4个月的,15天 怀孕≥4个月的,42天 |
男职工陪产假一胎 | 20 |
男职工陪产假二胎 | 同一胎 |
护理假津贴 | 职工本人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正常发放工资 |
男职工陪产假三孩 | 同一胎 |
生育医疗费用办理资料 |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男职工) 3、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卡复印件 5、准生证复印件 6、出院证原件或诊断证明原件 7、发票原件 8、发票明细原件 9、新疆医保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维护 |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 1、本地生育出院时即时刷卡结算(限:持卡就医) 2、异地生育需向单位提供办理资料,由单位携带材料至医保局柜台办理 员工办理: 1、本地生育出院时即时刷卡结算(限:持卡就医) 2、出院未刷卡结算,社保局不受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3、异地生育需提供办理资料申请报销 |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对象 | 员工 |
结算周期 | 本地生育:出院时使用社保卡结算 异地生育:45个工作日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1、产检:1000元 2、顺产:2000元、剖腹产:3500元 |
生育津贴办理资料 | 本地生育:无 异地生育: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男职工) 3、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卡复印件 5、准生证复印件 6、出院证原件或诊断证明原件 7、发票原件 8、发票明细原件 9、新疆医保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维护 |
生育津贴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本地生育前需激活,出院社保卡结算,半年之后,社保局自动打款到单位;异地生育需激活,需提供办理资料申请报销 员工办理:异地生育需激活,可提供办理资料自行申请报销 |
生育津贴支付对象 | 员工:选择银行代发,款项拨付至员工(需提供收款帐号及开户行) 单位:选择单位发放,款项拨付至单位 |
结算周期 | 本地生育:出院时使用社保卡结算 异地生育:45个工作日 |
生育津贴天数(正常生育) | 顺产:98 剖腹产:113 |
生育津贴天数(晚育) | 0 |
生育津贴天数(奖励假) | 60 |
生育津贴天数(多胞胎) |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津贴15天 |
生育津贴天数(二胎) | 同一胎 |
生育津贴天数(三孩) | 同一胎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1、产检:1000元 2、顺产:2000元、剖腹产:3500元 |
生育津贴天数(终止妊娠) | 怀孕<4个月的,15天 怀孕≥4个月的,42天 |
育儿假享受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2、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 |
育儿假(天数) | 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不少于十日 |
育儿假(工资支付标准) | 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 |
内容 | 已领取《光荣证》的家庭又生育的,不再享受《光荣证》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