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陕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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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 西安 |
社保生育享受条件内容 | 1、符合国家计生政策 2、缴费次月可享受生育报销 3、用人单位(要求在同一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不含补缴),可享受生育津贴 |
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 | 顺产:98 剖腹产:113 |
奖励假 | 60(孕前检查再+10,奖励假无津贴) |
多胞胎 |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二胎 | 同一胎 |
三孩 | 一胎政策基础上+15天(此条为陕西省人口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5月25日修订、公布,但医保中心目前暂无具体文件及相关指导) |
终止妊娠 | 怀孕<4个月的,15天; 怀孕≥4个月的,42天; |
男职工陪产假一胎 | 15(异地20) |
男职工陪产假二胎 | 同一胎 |
护理假津贴 | 职工本人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正常发放工资 |
男职工陪产假三孩 | 一胎政策基础上+10天 |
生育医疗费用办理资料 | 本地生育:员工自行携带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原件(任一种介质)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 异地生育或本地未持卡结算的: 1、身份证复印件 2、发票原件及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若无汇总清单医院需出具证明) 3、住院病案首页(医院盖章)原件 4、分娩/手术记录原 5、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个人承诺书(按手印) 6、医院发票为电子发票的:情况说明(按手印) 7、四胎以上必须提供准生证 8、就诊医院医保办出具无法直接结算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医院公章 9、医保结算系统报错截图 |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 本地生育:无; 异地生育:出院后8个月内(流产3个月内)同津贴一起递交; 员工办理:定点医院,出院时即时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任一种介质)结算。 |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对象 | 单位 |
结算周期 | 本地生育:出院后联网医院,出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即时结算;非联网医院申报后3个月左右 异地生育:申报后3个月左右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产前检查:2500元; 顺产/难产:符合生育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住院期间费用(含生育、生育并发症异位妊娠等)按医疗住院报销标准结算支付。 流产:3个月以下流产上限350元;3个月(含)以上流产上限1000元; 节育:放置(取)节育器及皮下埋植术上限300元;宫内节育手术上限1000元;绝育手术上限1000元;输卵(精)管复通手术上限1500元。 |
生育津贴办理资料 |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住院生产或流产:住院病案首页、分娩/手术记录(生育住院提供)、诊断证明和出院记录(住院流产提供) 3、门诊流产:需提供门诊病历和诊断证明(需体现妊娠时长如:停经46天或早孕) 4、异地医院资质证明; 5、制式零星报销承诺书(仅申领津贴时要求写明放弃产前和住院报销、只申领津贴,员工签名加手印) |
生育津贴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特殊原因未挂账的,出院后8个月内(流产3个月内),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至社保局办理; 员工办理:入院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任一种介质)办理挂账,出院时自动结算。 |
生育津贴支付对象 | 单位 |
结算周期 | 本地生育:出院后联网医院,出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即时结算;非联网医院申报后3个月左右 异地生育:申报后3个月左右 |
生育津贴天数(正常生育) | 顺产:98 剖腹产:113 |
生育津贴天数(晚育) | 0 |
生育津贴天数(奖励假) | 0 |
生育津贴天数(多胞胎) |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津贴15天 |
生育津贴天数(二胎) | 同一胎 |
生育津贴天数(三孩) | 同一胎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产前检查:2500元; 顺产/难产:符合生育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住院期间费用(含生育、生育并发症异位妊娠等)按医疗住院报销标准结算支付。 流产:3个月以下流产上限350元;3个月(含)以上流产上限1000元; 节育:放置(取)节育器及皮下埋植术上限300元;宫内节育手术上限1000元;绝育手术上限1000元;输卵(精)管复通手术上限1500元。 |
生育津贴天数(终止妊娠) | 怀孕<4个月的,15天 怀孕≥4个月的,42天 |
育儿假享受条件 | 1、符合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子女; 2、子女三周岁以内 |
育儿假(天数) | 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育儿假各10天 |
育儿假(工资支付标准) | 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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