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江苏
城市 徐州
社保生育享受条件内容 1、符合国家计生政策
2、生育时用人单位(未要求在同一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不含补缴
3、异地生育,在生产前需提前办理备案
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 顺产:98
剖腹产:113
奖励假 60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胎 同一胎
三孩 同一胎
终止妊娠 怀孕〈2个月的,20天
2个月≤怀孕〈3个月的,30天
3个月≤怀孕〈7个月的,42天
怀孕≤7个月的,98天
男职工陪产假一胎 15
男职工陪产假二胎 同一胎
护理假津贴 参保单位上年度-单位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30*陪产假天数(男职工配偶生育时)
男职工陪产假三孩 同一胎
生育医疗费用办理资料 本地生育:
1、员工自行携带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住院处结算生育医疗费
2、产假结束后女职工生育:准生证复印件、出院记录医院盖章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必须开通银行功能)
异地生育:
1、准生证复印件
2、出院记录医院盖章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
4、发票明细复印件医院盖章
4、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开通银功能)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单位办理:无;
员工办理:
1、本地生育:出院时享受生育医疗费的报销即时刷卡结算
2、异地生育:生产前先办理异地备案,员工先自行垫付,产假后12个月内提供材料由参保单位办理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对象 员工:出院时直接扣减结算
结算周期 本地生育:出院后联网医院,出示社保卡即时结算,非联网医院申报后3个月左右
异地生育:申报后3个月左右
待遇享受标准(元) 产前检查:妊娠 3个月以上 7个月以下,因生育而引起流产、引产的, 产前检查单元付费标准为 300元;妊娠 7个月以上的产前检查 单元付费标准为 400元。与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同时支 付给职工。
顺产:一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4200,三级医院6000元
3个月以下流产: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500,三级医院800元
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一级医院1100元,二级医院2000,三级医院2600元
7个月以上引产:一级医院1400元,二级医院2400,三级医院2800元
放置(取出)节育器: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200,三级医院200元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生育标准为女职工生育定额结算标准的50%
生育津贴办理资料 0
生育津贴结算流程 单位办理:分娩后1年内,参保单位办理
员工办理:无
生育津贴支付对象 单位
结算周期 本地生育:出院后联网医院,出示社保卡即时结算,非联网医院申报后3个月左右
异地生育:申报后3个月左右
生育津贴天数(正常生育) 顺产:98
剖腹产:113
生育津贴天数(晚育) 0
生育津贴天数(奖励假) 60
生育津贴天数(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津贴15天
生育津贴天数(二胎) 同一胎
生育津贴天数(三孩) 同一胎
待遇享受标准(元) 产前检查:妊娠 3个月以上 7个月以下,因生育而引起流产、引产的, 产前检查单元付费标准为 300元;妊娠 7个月以上的产前检查 单元付费标准为 400元。与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同时支 付给职工。
顺产:一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4200,三级医院6000元
3个月以下流产: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500,三级医院800元
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一级医院1100元,二级医院2000,三级医院2600元
7个月以上引产:一级医院1400元,二级医院2400,三级医院2800元
放置(取出)节育器: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200,三级医院200元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生育标准为女职工生育定额结算标准的50%
生育津贴天数(终止妊娠) 怀孕〈2个月的,20天
2个月≤怀孕〈3个月的,30天
3个月≤怀孕〈7个月的,42天
怀孕≤7个月的,98天
育儿假享受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
2、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
育儿假(天数) 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10天(不按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育儿假(工资支付标准) 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
内容 1、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