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宁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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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 银川 |
社保生育享受条件内容 | 1、符合国家计生政策 2、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不满12个月,医保局会按照员工实际缴纳月核算生育津贴的报销,并继续为其缴纳。医保状态正常且显示已到账(不含补缴,不区分同一单位) 3、定点医院 4、异地生育:异地生育需选择公立医院,暂无需备案 |
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 | 顺产:98 剖腹产:113 |
奖励假 | 60 |
多胞胎 |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二胎 | 同一胎 |
三孩 | 同一胎 |
终止妊娠 | 怀孕<4个月的,15天 怀孕≥4个月的,42天 |
男职工陪产假一胎 | 25 |
男职工陪产假二胎 | 同一胎 |
护理假津贴 | 1、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有生育保险的,则发放男职工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男职工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的标准按照男职工所在市、县(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护理假天数计算 2、如女方无工作的,则发放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男职工所在市、县(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
男职工陪产假三孩 | 同一胎 |
生育医疗费用办理资料 | 省内生育:员工自行携带社保卡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 省外生育: 1、《参保职工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确认表》两张: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生育服务证或单(一胎或二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住院收据(发票):原件 7、出院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社会保障卡(需要激活金融功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介绍信》(异地时缴费单位配合出具):原件 10、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 注:因医院不同,报销材料会有所区别,部分材料可能个别医院无需提交 |
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无 员工办理:省内定点医院,出院时即时刷卡结算;省外生育同津贴一起报销 |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对象 | 员工 |
结算周期 | 省内生育:出院后出示社保卡即时结算 异地生育:单位携带资料去柜台申报后2个月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产前检查:500元 顺产、难产:一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2600,三级甲等医院3700元,三级乙等医院3000元 注: 1、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有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的标准按照男职工所在市、县(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护理假天数计算 2、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男职工所在市、县(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
生育津贴办理资料 | 省内生育:社会保障卡 省外生育: 1、《参保职工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确认表》两张: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生育服务证或单(一胎或二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住院收据(发票):原件 7、出院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社会保障卡(需要激活金融功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介绍信》(异地时缴费单位配合出具):原件 10、宁夏回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 注:因医院不同,报销材料会有所区别,部分材料可能个别医院无需提交 |
生育津贴结算流程 | 单位办理:无 员工办理:省内定点医院,出院时即时刷卡结算;省外生育同津贴一起报销 |
生育津贴支付对象 | 员工 |
结算周期 | 省内生育:出院后出示社保卡即时结算 异地生育:单位携带资料去柜台申报后2个月 |
生育津贴天数(正常生育) | 顺产:158 剖腹产:173 |
生育津贴天数(晚育) | 0 |
生育津贴天数(奖励假) | 0 |
生育津贴天数(多胞胎) |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津贴15天 |
生育津贴天数(二胎) | 同一胎 |
生育津贴天数(三孩) | 同一胎 |
待遇享受标准(元) | 产前检查:500元 顺产、难产:一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2600,三级甲等医院3700元,三级乙等医院3000元 注: 1、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有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的标准按照男职工所在市、县(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护理假天数计算 2、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男职工所在市、县(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
生育津贴天数(终止妊娠) | 怀孕<4个月的,15天 怀孕≥4个月的,42天 |
育儿假享受条件 | 1、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 2、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 |
育儿假(天数) | 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十天 |
育儿假(工资支付标准) | 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 |
内容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