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河南 |
城市 | 郑州 |
工伤享受条件 | 参保成功次日;事故发生3日内须转回定点医院就医、危及生命的特殊情况除外,需先备案;员工工作地应与参保地保持一致。 |
工伤备案备案方式及时间 | 工伤:72小时内邮件备案 工亡:48小时内邮件备案 |
备案资料 | 网上/邮件备案: 《工伤事故备案表》:电子件 |
资料递交时间 | 单位:30日内 个人:1年内 |
认定资料 | 1、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3、工伤事故报告书 4、工伤授权委托书(员工按手印) 5、2人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6、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病历首页加盖医院病历章,门诊就医的需提供拍片的片子和片子的分析报告原件等所有就诊资料 8、职工当月考勤表(或排班表、打卡记录、签到表):盖公章 9、属交通事故伤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路线图(最好用百度地图,包含出发地、目的地、出行工具、路线方案,截屏后打印出来并标注出事地点),非交通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资料内容 10、属上下班时间交通事故的:职工住处证明(1、户主本人,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其他人,提供同时都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租住,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住合同,户主及租户的身份证复印件,所在社区证明) 11、属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司法机关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12、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机构的抢救情况和死亡职工病历 13、属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14、属于因战、因工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15、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司法机关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16、属死亡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销户证明 17、社保局认为应当补充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8、劳动合同:复印件 19、协议 20、工资流水 【因工出差/外派】 21、属因工出差期间受伤的:出差相关证明原件(客户盖章)、交通发票(车票、机票、船票、高铁票等)、过路费餐费和住宿费等证明 22、属因工外派期间受伤的:原则上,不予认定和理赔 |
申请鉴定条件 | 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 |
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条件 | 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应在用人单位告知的期限内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鉴定资料 | 1、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2、一寸彩照1张 3、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A4纸黑色水笔手写 4、每次住院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复印件等诊疗资料 5、鉴定费:300元(先垫付,如果后期认定为伤残,可以退还,鉴定不是伤残不退还) 6、伤残等级鉴定表,需员工按指印 7、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
工伤鉴定办理时间 | 法定办结时限:60自然日(伤情复杂的可延长30日) |
工伤理赔资料 | 申请工伤医疗待遇(门诊)需提供材料 1、工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员工社保卡复印件(开通金融账户) 3、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或老工伤纳入表复印件 4、化验及医技检查结果报告单原件(医疗机构盖章) 5、工伤员工就诊登记材料(就医保办给到的备案凭证/盖章的备案表/工伤员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工伤员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等) 6、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7、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明细,无法提供明细的,需提供包含分项价格和总价的门诊处方(医疗机构盖章) 8、诊断证明原件(需注明伤害部位和程度) 9、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 10、涉及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理赔协议(需列明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赔偿明细) 申请工伤医疗待遇(住院)需提供材料 1、工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员工社保卡复印件(开通金融账户) 3、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或老工伤纳入表复印件 4、住院病历(包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长期和临时医嘱、医用体内植入材料相关合格证或条形码、体内植入材料告知书、化验及医技检查结果报告单),原件复印件 5、工伤员工就诊登记材料(就医保办给到的备案凭证/盖章的备案表/工伤员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工伤员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等) 6、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7、住院总费用清单(医疗机构盖章) 8、诊断证明原件(需注明伤害部位和程度) 9、出院证明原件; 10、化验及医技检查结果报告单原件(医疗机构盖章) 11、涉及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理赔协议(需列明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赔偿明细) |
工亡理赔资料 | 1、工亡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件,均提供复印件 3、郑州市工亡待遇申请表原件 4、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或老工伤纳入表复印件 被供养亲属(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子女18周岁以下)的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与工亡员工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公证书等); 3、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无经济来源证明原件 4、被供养亲属为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原件 5、被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6、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子女年满18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供养亲属,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7、《郑州市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社会化发放登记表》原件 8、被供养亲属本人名下开具的邮政储银行或建设银行存折(账号页)复印件 9、经办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理赔资料 | 1、工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2、《郑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表》(参保单位出具) 3、《郑州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 4、工伤认定书:原件以及复印件或老工伤纳入表:复印件 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复印件 6、停保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参保单位出具) 7、参保or用工单位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效凭证(银行回执单):原件 8、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并在空白处写承诺书;承诺内容为:本人愿意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打到个人卡上,如有经济纠纷,与社保局无关,并签字按手印 9、劳动合同:复印件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理赔资料 | 1、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老工伤纳入表(复印件)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发票原件以及承诺书 5、工伤(亡)职工待遇申请表 6、被评为1-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申请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待遇还需提供: (1)《郑州市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社会化发放登记表》, (2)工伤职工本人名下开具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建设银行存折(账号页)复印件。 |
按月伤残津贴(工伤基金支付) | 按月支付直至本人退休,标准为: 一级伤残:90%*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85%*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80%*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75%*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70%*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60%*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 一至四级由工伤基金支付,五至六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本省行政区域内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金额: 伤残一级:150元, 伤残二级:140元, 伤残三级:130元, 伤残四级:120元, 伤残五级:110元, 伤残六级:100元, 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工伤,伤残津贴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 | 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 |
生活护理费(工伤基金支付) | 按鉴定结论作出时: 1、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30%*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40%*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50%*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 | 五级伤残:16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伤残:14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七级伤残:12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级伤残:10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九级伤残:8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级伤残:6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 | 五级伤残:56个月*解除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六级伤残:46个月*解除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七级伤残:36个月*解除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八级伤残:26个月*解除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九级伤残:16个月*解除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十级伤残:6个月*解除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 |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20倍*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供养亲属抚恤金(元) | 每月标准为: 1、配偶:40%*职工本人工资, 2、其他亲属:每人30%*职工本人工资, 3、如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其他亲属”标准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起,定额调整额度为:65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85元)。 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工伤,供养亲属抚恤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
是否要求用工单位签署属地化协议 | 是 |
是否要求员工签署属地化合同 | 是 |
异地工伤出差 | 是 |
异地工伤驻外 | 否 |
出差异地工伤需资料 | 出差证明原件、往返车票、过路费、餐费和住宿费等。 |
驻外异地工伤需资料 | 不涉及 |
是否工伤属地化 | 否 |
是否要求用工单位在参保地有营业执照 | 否 |
是否要求办公场所或办事处资料 | 否 |
是否要求在参保地发薪 | 否 |
是否要求在参保地报税 | 否 |
是否要求工伤发生地与社保参保地是同一区县 | 否 |
其它情形 | 不涉及 |